概述
射箭是用弓把箭射出並射中預定目標的運動。在古代,弓箭是人們為了生活狩獵或戰爭打仗的重要武器,但隨著時代進步,它漸漸從武器的角色,轉變為運動項目。現代射箭運動起源於十四世紀的英國,十六世紀時射箭運動發展成為對靶射箭、地靶射箭、漫遊射箭等三種形式, 1673 年英國成立皇家射箭協會,是世界上最早的射箭組織,同時也是第一個接納女生為會員的協會。
射箭項目在 1900 年第二屆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,但因一直無法有個統一的競賽規則,後來被取消,為解決這個問題, 1931 年成立「國際射箭總會( FITA )」,制定世界性射箭比賽的規則與辦法,一直到 1972 年第二十屆慕尼黑奧運時,才再度成為競賽項目, 1988 年更增加男、女射箭團體賽。
目前射箭運動大致分為射準及射遠兩大類別,比賽方式包括室內外標靶賽、原野射箭賽、越野射箭、滑雪射箭、地靶射箭、飛遠射箭等,不同的比賽方式及規則都略有差異。
比賽規則
計分標準
射箭比賽的勝負是以參賽者射中箭靶目標的環數計算的,目前比賽大都採用五色十環靶面,自中心向外分別為黃色( 10 環、 9 環)、紅色( 8 環、 7 環)、藍色( 6 環、 5 環)、黑色( 4 環、 3 環)和白色( 2 環、 1 環)五個等寬同心圓色區,命中靶的箭越靠近中心,所得環數越高,在 10 環區內的同色小環稱為「內 10 環」, 若有同分時,則以內 10 環來分辨名次。比賽亦有時限規則,參賽者在時限之前或時限之後射出箭,都要受到處罰。
奧運射箭賽
奧運射箭賽有個人賽及團體賽兩種,採單淘汰賽制。
☆ 個人賽:分為排名賽、淘汰賽和決賽 3 個階段,射程均為 70 米。
* 排名賽:每人射 6 組箭,每組 6 支,共 36 支箭;休息 10 到 15 分鐘之後,按照上述流程再射一遍,以 72 支箭排出 1 至 64 名的名次,然後按照淘汰賽配對表進行配對,如:第 1 名對第 64 名,第 2 名對第 63 名。
* 淘汰賽:淘汰賽每名運動員射 12 支箭,分 4 組進行,每組 3 支箭,每箭 30 秒,採用一對一交替發射的方式,勝者進入下一階段比賽,最後決出 8 名運動員進入決賽。
* 決賽:發射方法、箭數和淘汰賽相同,最後分出冠軍、亞軍等名次。
☆ 團體賽:每隊 3 名運動員,射程均為 70 米。依個人排名賽中每隊 3 名運動員的成績之和排出男、女團體第 1 到 16 名的隊進入團體淘汰賽。
* 淘汰賽:每隊共射 24 支箭,分 4 組,每組 6 支箭,每人射 2 支,限時 2 分鐘,獲勝隊進入下一階段比賽。
* 決賽:發射方法、箭數和淘汰賽相同,最後分出冠軍、亞軍等名次。
室內外標靶賽
射程為 90 公尺、70 公尺、50 公尺、30 公尺,每個距離射 36 支箭,總共射 144 支箭,以射中分數總和計算成績,分出名次。
原野射箭賽
風雨無阻的原野射箭比賽場地以山林為主,分為裸弓、反曲弓及複合弓三組,因為在大自然中比賽,參賽者必須翻山越嶺,除了地形、天候、風向、溫度會影響準度外,參賽者的體力也是很重要的一環,所以困難度更高。
地靶射箭
地靶射箭是在規定距離之外,射向地面上畫的一個直徑 15 公尺靶,以射中地靶的分數總和來分出名次。
飛遠射箭
飛遠射箭分男、女子組,女子組又分 35 磅、50 磅拉力弓組及腳長弓的無限量級組;男子組又分 50 磅、65 磅、80 磅拉力弓組以及腳長弓的無限級組。每個參賽者射 6 箭,以總距離最遠者獲勝。